391葫芦岛市京抚线(大红旗营子至高桥中桥段)改造工程
一 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京抚线(大红旗营子至高桥中桥段)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辽交公工发{2018}337号)批准,并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京抚线(大红旗营子至高桥中桥段)改造工程
2、建设工程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投标保证金:5 万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身份证、执业证、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6)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7)投标企业需提供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备案的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在一年内有效。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30时,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邮编:125000
联系人:刘帅
电话:1389892888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三段3-189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郁思博
电话:0429-2662688
2018年7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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