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葫芦岛地区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辽发改法规[2018]377号)要求,现对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葫芦岛地区在库专家重新确认和新增评标专家选聘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评标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在职公务员(参公)。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被终止评标专家资格的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所有人分别按照A《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最多5个)和B《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分类表》(最多3个)两个标准填写《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中的专业。
1、《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贴一寸免冠白底相片一张),申报表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白底照片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上传到635917518@qq.com邮箱。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文件
5、将上述纸质文件装订整齐。
三、申报时间安排
1、请葫芦岛地区在库专家携带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相关事宜,同时上传电子版。个人身份信息确认、指纹采集及重新录入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 |
上午15人 |
下午15人 |
2018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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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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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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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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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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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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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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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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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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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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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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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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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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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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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葫芦岛地区在库专家提前预约时间,预约电话0429-3023813同时接受微信、QQ预约。请各位专家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相关事宜。
2、葫芦岛地区新增专家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递交申报材料,合格后经培训后,在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7日(暂定,具体时间再行通知),把《申报表》的电子版和白底照片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到635917518@qq.com。
四、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6房间(地址:高新五路西四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李璐露
电
附件1:《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附件2:《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附件3:《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分类表》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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